一、主动公开
(一)公开范围。
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《合浦县行政机关及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类别目录》(附件1、2)(以下简称《目录》)。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合浦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查阅《目录》。
(二)公开形式。
对于主动公开信息,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。具体网址:www.sgsqy.com。当面受理点:合浦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综合股; 办公时间:国家法定工作日, 联系电话:(0779)7218466; 传真:(0779)7213829;电子邮件:hpzwzx@163.com;邮政编码:536100。
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将通过政府简报、广播、电视、报纸、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进行公开。
(三)公开时限。
各类政府信息的形成或变更,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,最迟不得超过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日内公开。
二、依申请公开
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,可以向受理机构申请获取。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信息时,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,不对信息进行加工、统计、研究、分析或者其他处理。
(一)受理机构。
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:合浦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综合股;办公地址:合浦县廉州大道电信大楼;办公时间:国家法定工作日;联系电话:(0779)7218466;传真:(0779)7213829;电子邮件:hpzwzx@163.com;邮政编码:536100。
(二)受理程序。
1.提出申请。
申请人向受理机构申请公开政府信息,应填写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》(以下简称《申请表》)。《申请表》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, 也可在县政府网站上下载(www.sgsqy.com)。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。
为提高处理效率,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、明确;若有可能,请提供信息的标题、发布时间、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。
2.申请方式。
(1)现场申请。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,并填写《申请表》。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。
(2)书面申请。申请人填写《申请表》后,可以通过传真、信函方式提出申请,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,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字样。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 关的政府信息的,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,当面提交书面申请。
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,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。
3.申请处理。
(1)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,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,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,要求申请人补正。
(2)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,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。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,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。
(3)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,受理机构中止受理申请程序,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。
(4)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,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,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。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,为提高处理效率,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。
(5)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,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。
三、监督方式及程序
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,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。监督电话:(0779)7218362,地址:合浦县廉州大道电信大楼,邮编:536100。
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,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。
附件:
附件1:合浦县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类别目录点击下载此文件
附件2:合浦县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类别目录点击下载此文件
附件3:合浦县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办理流程图点击下载此文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