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安洪,男,汉族,1968年4月出生,广西浦北人,199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1990年7月参加工作,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北海分校直属班法学专业毕业,助理政工师。
现任广西北海市合浦县委副书记、县政府县长、党组书记。
1988.09--1990.07 广西司法学校法律专业学习
1990.07—1997.06 广西国营钦廉林场派出所工作
(其间:1993.05--1995.06在广西大学法律专业(自考)学习)
1997.06—1998.10 广西北海市铁山港区委政法委干部
1998.10—2000.12 广西北海市铁山港区委政法委副主任科员
2000.12—2002.03 广西北海市铁山港区综治办副主任
2002.03—2003.03 广西北海市铁山港区司法局局长
2003.03—2004.10 广西北海市铁山港区司法局局长、调处办主任
2004.10--2006.08 广西北海市铁山港区兴港镇党委副书记、镇长
(2003.09--2006.01 在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北海分校直属班法学专业学习)
2006.08--2006.09 广西北海市铁山港区兴港镇党委书记、镇长
2006.09—2009.10 广西北海市铁山港区兴港镇党委书记
2009.10—2011.06 广西北海市铁山港区委常委,兴港镇党委书记
2011.06—2016.05 广西北海市铁山港区委常委、副区长、市十四届人大代表
2016.05— 广西合浦县委副书记、副县长,代县长
领导和主持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,负责机构编制、审计、法制工作;
主管县国防动员委员会、机构编制委员会(编委办)、规划委员会、审计局、法制办;
协调和联系县法院、检察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