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工商和质监所,局机关各股室、单位:
《合浦县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》(合政发〔2018〕18号)文件已决定取消制造、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核发行政许可事项,为贯彻落实《通知》要求,县局决定自即日起取消本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:制造、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核发。取消后,县局不再实施该行政审批,县局下属各单位也不得以备案、审查、核准等形式进行变相审批。
为加强对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事中事后监管,县局制订了相应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措施,各工商和质监所、相关业务股室要认真贯彻实施,确保监管到位,防止出现监管真空。
附件:1.合浦县工商和质监局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;
2.合浦县工商和质监局制造、修理计量器具监管制度。
2018年5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