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政发〔2018〕13号
合 浦 县 人 民 政 府关于调整县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
各乡镇人民政府,县直各委、办、局:
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,县政府实行县长负责制,副县长协助县长工作。为了便于联系工作,现将调整后的县长、副县长工作分工通知如下:
李安洪同志
领导和主持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,负责机构编制、审计、法制工作;
主管县国防动员委员会、机构编制委员会(编委办)、规划委员会、审计局、法制办;
协调和联系县法院、检察院。
谭奇志同志
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和发改、财政、国土资源、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、市政管理、统计、土地房屋征管、绩效、金融、督查,以及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等方面工作;协助管理机构编制、审计、法制工作;
分管县政府办(县政府督查室、电子政务办、外侨办)、发改局、财政局(农发办)、国土资源局(海洋局)、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(市政管理局、规划委员会办公室)、统计局、接待办、法制办、绩效办、金融办、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、城投公司;
分管或联系铁山东港产业园管委会、县人武部及驻军、武警部队、国税局、地税局、合浦调查队、人民银行合浦县支行、驻县银行和保险机构及涉外机构、住房公积金合浦管理部。
韩德金同志
负责教育、卫生计生、文体广电、旅游等方面工作;
分管县教育局(招生办)、卫生计生局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(办公室)、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(广播电视发展中心)、旅游发展局、文物局、申报海上丝绸之路世界文化遗产中心、民族宗教事务局、县政府新闻办;
分管或联系县总工会、团县委、妇联(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)、文联、红十字会、社科联、老体协、广电网络合浦分公司、合浦邮政公司、中国电信合浦分公司、移动合浦分公司、联通合浦县分公司、驻县新闻单位。
郑仕桂同志
负责人社、水利、安全生产、物价、机关后勤事务等方面工作;
分管县人社局(军转办)、物价局、水利局(防汛办)、安监局、安全生产委员会(办公室)、机关后勤服务中心(机关事务管理局)、还珠宾馆。
联系合浦水库工程管理局、洪潮江水库工程管理局。
彭在清同志
(外出挂职期间不分工)
黎寿强同志
负责公安、司法、维稳、信访、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炮竹、道路交通安全、人民防空、消防、海防、应急等方面工作;
分管县公安局(交通管理大队、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、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炮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)、司法局、信访局、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(办公室)、消防安全委员会(办公室)、人防办、海防办、应急办。
联系县委政法委。
陈冬生同志
负责工业、交通运输、科技、园区经济、招商引资、政务服务、铁路等方面工作;
分管县工信局、交通运输局(交通战备办公室)、水上交通安全联席会议(办公室)、科技局、合浦工业园区管委会(合浦县北部湾经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)、招商局、政务办、市场开发服务中心;
分管或联系北海城区公路管理局、合浦公路局、合浦海事处、盐务局、烟草局、侨联、工商联、合浦供电局、中石化合浦石油分公司、合浦汽车总站、广西沿海铁路公司合浦站。
劳小兰同志
负责农业、林业、水产畜牧兽医、农机、防震减灾、水库移民安置、调处、扶贫开发、现代农业示范区规划建设、林浆纸一体化项目原料基地建设等方面工作;
分管县农业局、林业局(森林防火办、绿化办)、水产畜牧兽医局、农机局、水库移民局、调处办、扶贫办、地震局、林浆办;
分管或联系县科协、气象局、山口红树林管理处。
梁建维同志
负责工商和质监、食品药品监督、供销、物资等方面工作;
分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、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、供销社、物资总公司。
何立云同志
负责民政、环保、粮食、档案、乡村建设、县志编纂、二轻等方面工作;
分管县民政局(老龄委、救灾办、双拥办)、环保局、环境保护委员会(办公室)、粮食局、档案局、残联、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、二轻联社、外贸总公司。
2018年4月8日
公开方式:公开
抄送:县委部门,人民团体,县人大办、政协办,县法院、检察院,县人武部,铁山东港产业园管委会,区、市驻县单位,县属厂场、学校、医疗卫生单位,总公司。
合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8日印发